低价捡漏暗藏"凶险"...上海神秘房东人在何处?门口八卦阵,邻居讳莫如深…
买房可能是大多数老百姓
一生当中最大的一笔消费了
做决定都是很慎重的
但好房子又是"香饽饽"
不当机立断
又可能被别人抢了先机
这对于购房者的
判断力和"情报搜集能力"
都是不小的挑战
最近,市民倪先生
向《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反映
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以为“捡漏”成功
实际可能买到了一套"凶宅"
事情还要从头说起
倪先生打算给老人买套养老房
当时看房的时候
特别注重房型是否正气
当时中介推荐的这套房
无论是户型还是价格
都让自己和家人十分满意
而且说“房东急售”
愿意从挂牌价230万
直降到215万
足足便宜了15万
倪先生称
面对如此“实惠”的房子
再加上中介的“煽风点火”
自己甚至没等踏入房子看一看
就支付了5万元定金
倪先生 求助人
这个房子说实话当时看下来是蛮好的,再加上当时中介营造了一种房子很抢手,跟别人抢房子的假象。所以当天晚上,连房子都没有看到就付了定金。
”
没看到房子
倪先生心里总是不太踏实
他和中介表示
一定要看过房子后才会签合同
倪先生 求助人
我们是4月9日付的定金,当天我就和中介说第二天我想在网签之前看下房子,中介说答应会安排。
”
看房这个再正常不过的要求
中介却是一拖再拖
明明已经满口答应了
第二天却又推三阻四
倪先生 求助人
第二天晚上5点多,中介突然和我说,房子里面租客今天出去了,要周三才回来,所以导致今天看不了房,我就说我看不了房我不会网签的。没多久,参与4月9日谈价格的另一家店的店长却来电称,租客周六、日就出去了,可能要周二上午或者下午回来。
”
同一家中介的两名工作人员
前后说法不一
让倪先生产生了怀疑
倪先生询问了同样挂牌了
这套房子的另一家中介机构门店
对方答应的很爽快
当天晚上就可以上门看房
倪先生 求助人
怀疑之后,我们就去问了链家,链家同一套房我问中介能不能今天晚上带看房,他跟我说是可以的,并且我电话和他确认七点半是可以去带看房的。
”
为了避免“采坑”
倪先生又问了第三家中介
对方给出了
惊呆倪先生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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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房子里死过人
附近的邻居
也证实了相关说法
这套房子曾发生过"非正常死亡"
并且亡者是在屋内死亡
倪先生 求助人
这套房出过事情,这栋楼里面的邻居都知道的。我们去敲了几个邻居的门,当时大家都是有点没有明说,有个阿姨就给了我们一个暗示,就说:你要买这套房啊?就表情很惊讶。
”
我一般性不去这个楼面的,死过人有阴影的,心里总归有点怕的。之前是一个男孩租房子住在这里,好像是自杀的,烧什么东西熏死在卫生间里的。这件事有好几年了,听说是赌钱欠债才自杀的。
今天上午
坊记来到涉事房屋所在的小区
在涉事房屋门口看到
旁边邻居家的门梁上
高高挂起了八卦阵
居委会书记告诉坊记
这栋楼在2018年时
确实发生过意外事件
但具体的事件认定
他们并不清楚
2018年3月份的时候,派出所主动联系了我们居委会称,他们接到报案,说我们这栋楼里面可能有居民联系不上,想让我们居委和派出所一起过去看一下。破门进去以后,发现有一个人倒在那边,后来有120和法医一同进场了。
此外
倪先生和家人还发现了
这套房屋的另一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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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的房东
就是付给定金的连锁房产中介
某门店的店长
房屋定金的转账记录也显示,倪先生的定金就是转给了门店店长本人。
此外,在中介工作人员的安排下,倪先生也是在这家连锁房产中介的另一家门店,签订了服务合同。
中介工作人员
也证实了倪先生的说法
但他表示
房东对房子里发生过的事情
并不知情
坊记:这套房子的房东是你们店长吗?叫刘某?
涉事房屋中介店长:对对对,她是的。
坊记:怎么店长把房子挂在店里卖呢?
涉事房屋中介店长:这个很正常呀,就算她是店长也有买卖房子的权利,这个也没关系的。
坊记:你们店长当时买房子的时候不知道这个疑似凶宅情况吗?
涉事房屋中介店长:没有这个情况,哪里知道啊?
附近的邻居、其他房产中介
还有居委工作人员都知道
而作为房东
同时也是房产中介公司门店的店长
怎么反而不知情呢?
面对眼前的这一切
倪先生已经无法相信这家房产中介
他要求撤销自己与中介签订的居间合同
并要上家退还5万元定金
倪先生 求助人
我们要求中介解除合同,要求房东立马到现场解决。但房东到了9点多才过来,否认了房子死过人,也不同意解除合同退房。老人住图一个安心和放心,有非正常死亡的情况肯定不会放心的。
”
双方的沟通并不顺畅,倪先生还报了警。目前,经过司法调解以及媒体介入,涉事中介已经将5万元定金退还,并解除了居间合同。
目前,记者看到该套房屋在该涉事房屋中介的官网上已下架。
民间统称发生过非正常死亡的房屋
为"凶宅"
但法律上并没有
关于"凶宅"的具体认定
律师表示
法院有自己的裁定标准
目前,司法实践普遍能接受的是两种观点:第一是关于死亡的形式,要发生人为的非正常死亡;第二是死亡的地点,一般要求是发生在房屋内,也就是房屋的专有部分,不包含公共走廊,以及电梯间等部位。至于自杀情形更为特殊,法院在受理此类案件的时候,一般会进行审查,主要的判断依据,是根据居民死亡意见诊断书、报警记录、公安的现场勘验笔录等。
虽然倪先生在购房过程中遇到了波折,但好在他坚持了看房后再网签,主动权还是握在了自己手里,还有"后悔药"。如果说倪先生当时松了松口,网签了之后再发现这些糟心事,再想要维权就要困难许多。
事实上,近几年也发生过购房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了凶宅,起诉要求撤销购房合同的事情。由于房屋中确实发生过恶性刑事案件,法院对于购房者的诉求,都予以了支持。
虽然这类诉讼,购房者胜诉的情况不少,但正如律师所说,这些非正常死亡事件属于刑事案件、还是自杀?其恶性程度又有多少?这些都需要法院来裁量。并不是说只要屋子里发生过非正常死亡,购房者的诉求就都会得到支持。
倪先生的经历
也再次提醒了网友们
在签订购房合同之前
还是要多去实地踩点
邻居、保安有必要多问几句
如果你也有急难愁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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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帮侬忙·坊记:李仕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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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李仕婧
摄像 | 朱勇、刘水
编辑|小门耳
视频 | 张毅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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